搬家公司怎麼挑?
面對五花八門、形形色色的搬家公司,怎樣才算好的搬家公司呢?該如何挑選優良的搬家公司呢?
提醒您:貨比三家不吃虧,但價格低並非服務品質就好喔!
台灣搬家公司有2種估價方式,一是「電話估價」,消費者打電話去搬家公司,請搬家公司針對物品、樓層、步行距離、廢棄物丟棄等需求請搬家公司估個價錢。
另一種是到消費者舊家,實際評估的行為稱作「到府估價」。不論哪一種估價方式,搬家公司是否提供足夠的資訊,讓消費者了解、評估整個搬運過程及計價方式,避免雙方事後對服務內容期待的不同而產生落差,是優質搬家公司應提供的服務。
在台北,平均一個家庭約3-4年搬一次家,台北以外縣市,因居住習慣的緣故,搬家次數、時間會再拉長。普遍來說,消費者對搬家流程與契約書的簽定是不熟悉的。因此,搬家公司是否在搬運之前簽約,是否讓消費者清楚契約的內容、權利以及義務(如:一方違約時需支付另一方違約金),雙方任何口頭上的約定是否確實加註於契約上,都是評估優良搬家公司的選項之一。
消費者簽約前,可請搬家公司提供估價之後的估價單或契約書。契約書是否詳載雙方的權利、義務,確定要搬運的物品、搬家公司搬家當天會來服務的車型、車數、人數等。
除此之外,契約上是否記載計價方式、需額外支付的計費選項、甚至物品損壞之後的理賠辦法,都是評估好的契約書應有的選項。契約書是保障消費者與業者雙方,事後發生糾紛時申訴的依據。許多消費者 因為沒有詳閱契約書內容就簽名。導致消費者事後無法依照契約書提出理賠或追討。
另外常見的糾紛是,消費者簽約、且已經預付訂金,搬家前一天,甚至搬家當天才臨時取消搬運,導致搬家公司無法承接其他趟次,而損失收入時,若搬家契約書上有載明違約金的條文,搬家公司可依照契約內容向消費者索取違約金。
契約書的簽訂,是保障消費者與搬家公司雙方,不論哪一方違約,另一方都可以依照契約書向另一方要求處理、賠償。當物品損壞或金額異動時,消費者可依照契約書向業者索取理賠。
相對的,當消費者臨時物品增加、另卸一處、樓層未誠實告知時,搬家公司也有權依照契約書向消費者要求金額的異動,因此簽約時,務必注意契約書的內容再簽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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