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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徙入宅應注意事項(傳統儀式及忌諱)
- 家宜取吉日吉時,勿沖犯宅長、宅母。
- 月破日及日時相沖不用,過午不用。
- 不可沖山,不可犯三殺,不可犯歲破。
- 沖日課之年命者,應暫避(勿執香)。
- 入宅前三天,宜在新房牆角撒鹽、米,並連續亮燈七十二小時,最好在屋內中宮點環香七十二小時,窗戶需打開,以使霉氣離開(轉氣),再擇吉時喬遷。
- 入宅進門時,宅長宅母及家人應持貴重物品依序進入,勿空手。入門後可在新房牆角撒銀幣,依各地習俗行之。
- 入宅當天上午拜天上的神,由裡面往外拜。下午拜地基主,由廚房往屋裡拜。上午、下午之拜拜皆需打開窗戶,並亮燈,並宜於佛樂。
- 新屋入宅應火痷(燈連續亮至少十二時辰,廿四小時以上)。
- 入宅安香、安床,可同一天,亦可不同時間。
- 若入宅安香同一天,則先安香火,再安家具。
- 安香後十二天內香火勿斷,燈光宜燦爛。
- 爐灶第一次使用時,宜煮甜湯圓或甜菜,代表安居平順。
- 別人住過的房子,要等以前的人全部家具搬走,並盡可能重新粉刷(轉氣)後,再擇吉日徙入。
- 家中有孕婦,儘量勿搬家,勿釘釘子。
- 大型物件可於入宅前幾天先行搬入,暫勿定位,待吉時安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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